“初步建立國家水權制度,基本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,明晰初始水權……運用市場機制優化配置水資源,培育水權轉讓市場,規范市場交易行為。”昨日,國家發改委公布了《水利發展“十一五”規劃》(簡稱《規劃》)。《規劃》提出了“十一五”時期水利發展和改革的思路、目標、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。
改革水資源管理體制
《規劃》表示,為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,我國將初步建立國家水權制度,基本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,明晰初始水權。
據悉,我國將運用市場機制優化配置水資源,培育水權轉讓市場,規范市場交易行為。
同時,為了明晰初始水權,我國還將探索水權流域管理體制改革,完善流域與區域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,統籌兼顧各方利益,實行流域綜合管理。
水費征收標準將提高
《規劃》建議建立充分反映我國水資源緊缺狀況,有利于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水價機制。
據悉,我國將逐步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,對城市供水公共管網覆蓋范圍內和地下水嚴重超采的地區,應加大水資源費調整力度,并調整水利工程供水和城市供水價格,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。
實現水利國有資產保值增值
在水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方面,我國將積極探索建立水利國有資產分類管理體制,對以非經營性為主的水利國有資產,逐步建立授權管理、權責明確、補償合理的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,著力降低運行成本和提高運行效率;對以經營性為主的水利國有資產,要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效益,實現資產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。(何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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